近来,“最高法审判长当庭痛斥当地政府无视强拆”视频引重视。视频内容系本年2月,郴州市北湖区政府不服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其撤除房子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定,恳求再审,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各方问询的庭审画面。今天(10月19日),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北湖区政府的再审恳求已于本年3月被驳回。
最高法审判长痛斥 “锅不是这么背的”
10月17日,一段“最高法审判长当庭痛斥当地政府无视强拆”的庭审画面在网络热传。
庭审画面中能够看到,再审恳求人湖南郴州市北湖区政府托付署理人称,一、二审确定现实过错。案子所涉高楼被撤除与当地政府无关,区政府并没有施行撤除危房行为,依据利益相关公司瑞鸿公司提交的状况阐明,涉案房子是由瑞鸿公司依据拆迁补偿安顿合同内容撤除的。
尔后,审判长对这一说法表明质疑:“咱们两分来讲,如按一二审确定定论,房子系政府托付下,办事处与涉事公司违法撤除,应追查政府行政责任。反过来说,如瑞鸿公司在无任何法令依据状况下私自撤除,政府有没有追查其刑事责任?”
区政府托付署理人辩称是否发动追责他们并不清楚。审判长痛斥:“你们作为区政府来讲,当地这么大的事情,假如你们以为是它(瑞鸿公司)拆的,这不是小事,怎么可能4、 5年了没有发动任何(程序),它出个阐明,就轻飘飘的,这个事它背锅就完了?这锅不是这么背的啊。”
审判长还在庭审中谈论:“我一向在考虑,当然我也仅代表个人观点,咱们重复在着重法治政府,都是在法令的结构之内来做的。有时候有一个误区,特别是在征地强拆的案子中,常常有辩论方称是某公司或某个人拆的。我一向想问的榜首句话是,那么这个公司或个人被追查责任了么?假如没有,要么便是政府托付的,要么便是听任。”
该视频在网络热传,许多网友赞赏审判长的“硬核痛斥”。现在,这段约1小时的视频在庭审公开网的播放量已达10万以上。
房子遭强拆屋主将当地政府告上法庭
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庭审画面触及2014年郴州一同高楼撤除案子,被撤除房子的2名户主将湖南郴州市北湖区政府告上法庭,恳求确定区政府对案涉房子的强制撤除行为违法,区政府不服二审判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恳求再审。
相关判定书显现,2014年6月10日,郴州北湖区居民黄晓泉、袁作权地点的文星路43号30栋房子被当地社区居委会托付的组织判定为“构成整栋危房”。当年6月19日清晨,黄晓泉的妻子王某被强制从屋内带离,住进大街办及社区工作人员为其组织的当地,房子门窗当日被撤除。
6月20日,郴州市发布暴雨气候专题预告。6月23日,北湖区政府作出应对暴雨灾祸撤除房子的决议,发布《紧迫避险办法布告》,对包含案涉房子在内的8栋楼,施行停水断电、戒备阻隔、分散撤离住户,进行撤除。
屋主黄晓泉尔后被分配安顿房。2016年6月,黄晓泉提起行政诉讼,恳求承认北湖区强制撤除房子行为违法,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黄晓泉的诉讼恳求。黄晓泉不服,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被裁决撤销原判定,发回重审。
尔后,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确定北湖区政府撤除黄晓泉房子的行为首要依据不足,违背法定程序,其间包含安全判定陈述程序违法,房子判定恳求人是居委会,非房子所有权人也非管理者,且判定陈述在两年后才送达,送达程序违法;其次,区政府做出应对暴雨灾祸撤除涉案房子决议后,未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存案,亦未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并宣告进入预警期的状况下,授权大街办强制撤除房子,程序也违法。
再审恳求已被驳回
北湖区政府不服,提起上诉。上诉于2017年8月30日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北湖区政府尔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恳求再审。
今天(10月19日),新京报记者从案子一方黄晓泉和袁作权的署理律师谢刘勇处取得的《行政裁决书》显现,2019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决,北湖区政府的再审恳求已被驳回。
最高法经检查以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北湖区政府是否施行了对涉案房子的强制撤除行为。法院以为,依据北湖区政府发布的《紧迫避险办法布告》,案涉房子被撤除的时刻、以及事发时现场相片等依据,均可证明房子为北湖区政府托付撤除。关于北湖区政府建议其托付撤除的房子不包含案涉房子所供给的几项依据,均因缺少现实依据、无法对应、或缺少佐证被不予采信。
(来历:新京报)